落实同等待遇 福建平潭推进涉台司法创新发展
中新社福建平潭4月11日电 (张杨彬)解决缓刑监管问题、落实以购买碳汇产品替代生态修复、同等推进为台企提供合同规范建议......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简称平潭检察院)近期进行了一系列司法实践。待遇
“台胞在大陆的福建发展司法需求有其特殊性,既要遵循法律规定,平潭也需考虑两岸现实差异。涉台司法”平潭检察院自贸(涉台)检察室主任周孙章10日接受中新社采访时谈起办理的创新一桩典型案例:初到大陆的台商杨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被立案,虽情节轻微可适用缓刑,落实但因缺乏足够的同等推进本地社会基础,难以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待遇案件办理一度陷入僵局。福建发展
“若因此缓刑变实刑,平潭显然缺乏公正。涉台司法”周孙章说。创新于是落实平潭检察院在充分调研后,推动由台商协会涉台社区矫正基地协助主管部门落实监管,最终促成杨某顺利适用缓刑。“这不仅解决了个案难题,也为后续类案提供了范本。”周孙章表示,这一创新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认可与重视,并在福建其他地市台胞集中地区推广。
台胞陈某在平潭祭扫时引发森林火灾,按惯例需补植复绿,但因陈某长期在台生活,难以履行该义务。平潭检察院另辟蹊径,引入“司法碳汇”机制——当事人自愿购买等值碳汇抵扣生态损失。“碳汇机制兼顾法律刚性与台胞生活实际,是双赢之举。”周孙章说。
2023年,平潭检察院在当地台湾创业园中设立了台胞检察事务助理调解室,目前已妥善处置7起台胞台企司法诉求。周孙章表示,还有相当一部分前来咨询与调解的案件通过和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化解。“不少台胞对大陆的相关法规、政策了解有限,遇到问题容易陷入迷茫,这时就需调解室的咨询答疑功能。”
“司法创新是两岸融合发展的‘润滑剂’。”周孙章说,平潭作为大陆唯一的对台综合实验区,有责任在涉台司法领域探索更多创新发展思路,让台胞台商体会“此心安处是吾乡”的归属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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