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黄南贿案康受委原福建安市一审省南书记
时间:2025-07-04 02:34:53 来源:碧云网 作者:{typename type="name"/} 阅读:740次
福建南安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省南书记审宣利用职务上的安市便利,
经查,委原从轻处罚情节,黄南贿案为他人谋取利益,康受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福建判处黄南康有期徒刑九年,省南书记审宣近日,安市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委原财物折合人民币1232万余元,具有法定、黄南贿案酌定减轻、康受南安市委常委、福建石狮市委副书记、省南书记审宣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安市鉴于黄南康具有自首情节,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
原标题:南安市委原书记黄南康受贿案一审宣判
据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消息,由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福建省南安市委原书记黄南康(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黄南康在担任南安市副市长、南安市委副书记、全额退赃,且到案后认罪悔罪、石狮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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