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一男子驾驶无牌搅拌车上路 刹车失灵连撞4车致死1人
宁德网消息 (记者 陈健)去年8月,宁德男驾男子苏某某在明知搅拌车存在安全隐患情况下,驶无上路刹车失灵死人仍然开车上路,牌搅以致酿成4车损坏1人死亡的拌车交通事故。之后,连撞苏某某积极赔偿死者家属和几名受害人的宁德男驾各项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驶无上路刹车失灵死人6月1日,牌搅记者从霞浦县法院获悉,拌车苏某某日前被法院一审判处缓刑。连撞 驾驶无牌搅拌车撞死1人 2016年8月22日8时30分许,宁德男驾男子苏某某受陈某某雇用驾驶一辆无牌搅拌车,驶无上路刹车失灵死人苏某某在明知搅拌车刹车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牌搅具有安全隐患的拌车情况下,仍按陈某某要求驾车上路。连撞 当日上午,苏某某驾车从霞浦县三沙镇变电站路段往三沙镇区方向行驶,途经洋坪里下坡路段时,因刹车失灵连续碰撞前方同向行驶的皮卡车、陈某某驾驶的无牌电动车、垃圾箱、路边停靠的小车及对向行驶的小车,致被害人陈某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案发后,经霞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驾驶搅拌车的苏某某负这起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苏某某自行前往霞浦县三沙边防派出所投案。 据悉,案发后,肇事司机苏某某积极赔偿死者陈某某亲属经济损失人民币160万元,并取得死者陈某某亲属的谅解。同时,苏某某还赔偿小车车主蔡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7000元,也取得皮卡车车主高某某的谅解。 肇事后积极赔偿获缓刑 霞浦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苏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明知机动车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仍予以驾驶上路,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另外,法院认为,苏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自首,应予以从轻处罚。同时,法院考虑到苏某某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陈某某亲属及蔡某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陈某某亲属及蔡某某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霞浦县法院结合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报告,认为苏某某可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依照相关规定,依法判处苏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 最近发表
- 随机阅读
-
- 漳平颁发全省首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图)
- 元宵节后宁德市临时加开一对福鼎往返福州列车
- 福建宁德:金融服务“上山下海”便民又富民
- 福安:团企联手为贫困学子提供公益岗位
- 龙岩长汀供销社综合改革全国专项试点工作启动
- 衢宁铁路宁德段项目有序推进 九都等15座隧道已贯通
- 宁德全面实施“八大文明工程” 取得明显成效
- 宁德:两男子为泄愤砸坏村民门窗被拘
- 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采访走进龙岩
- 福安女子户口被前夫注销 民警入户沟通为其补录
- 宁德霞浦一海面发现无名男尸 警方发布尸源协查通报
- 宁德市将推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创新举措
- 龙岩女子送孩子上幼儿园 竟遭陌生男子调戏
- 宁德市两所学校入围省首批高中新课改基地学校
- 孩子遭挟持警方顺利解救 昨日事发宁德万达华城
- 快讯:福鼎3条海堤防浪墙出现险情
- 闽东独立艺术沙龙展在福安开展
- 宁德市将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 为企业“减负”
- 宁德福安新增19件著名、知名商标
- 企业总部落户宁德市最高可享千万元奖励
- 搜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