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工伤认定实现“三方联动”
据了解,实现机制运行时,三方联动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日照认定同时,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工伤,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以及经办征缴机构进行通报,并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及《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查处,对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经查实未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责令限期办理参保手续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对逾期不缴纳的依法给予了处理处罚。
今年前两个月,全市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206起,完成工伤认定179起,工伤认定机构向劳动监察机构、征缴经办机构通报17家用人单位。新机制的实施,将更加有效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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